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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 学院领导 ]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张宝菊,副院长)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09-10 09:23:07 

1.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的日常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发展思路、规划、政策和各项决定。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院长外出期间,受领导班子和院长委托负责全面工作;

2.通过党政联席会等形式参与制定学院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日常具体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班子和院长汇报工作进展;

3.具体负责教学管理工作。按照学院教学改革目标、任务,实施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建设,保证学生培养质量;

4.具体负责学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按照现代大学制度的总要求,根据学院发展建设规划,结合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特点,开展高效、有序、全方位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管理;

5.具体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三重一大”规定,负责学院各项经费的收支,履行财务“一支笔”职责,主动向领导班子和院长汇报财务运行情况,自觉接受工会、教代会及学院书记、院长的监督;

6.支持学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与党委书记一道对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

7.受学院领导班子委托制定学院行政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8.完成学校领导或学院书记、院长指派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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