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学院党委书记共同带领领导班子和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发展思路、规划、政策和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通过后委托副院长组织实施,并经常检查完成情况;
3.宏观指导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指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负责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和国际合作办学,努力提高学院国际化水平;
4.指导并负责学科建设。根据学校统一要求,会同班子成员研究制定本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实现学科建设目标。指导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指导好教学科研成果评定工作;
5.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学术梯队的建设,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人才引进及师资队伍补充。按照学校规定,指导并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并参与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与评价及聘期岗位聘任工作;
6.负责根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和学校领导指派的其他方面的工作。